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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重申请理由(纸质二次查重申请书怎么写)

发布时间:2022-06-21 18:10:00

a、纸质版的《上海音乐学院延长学习年限申请表》交到徐老师(南106),延续学习年限备案。

资格审查包括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研究生毕业申请学位条件的审查(包括:在校期间的思想表现情况,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完成开题报告,中期考试,完成学位音乐会,艺术实践,学术报告,社会实践成绩等)。

如未能满足提出2021年答辩申请的人员,将在研究生部网站公示,取消当年答辩申请资格。

详细内容参照《关于开展2021年学位论文答辩中检测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

抽样名单将由系统根据毕业研究生的不同层次和专业随机抽取,抽样比例为当年申请学位总数的30%。各层次、专业类别的抽检比例,根据各培养指导分委会要求执行。

强制抽样者包括:未通过2020年答辩者、未通过2020年学位论文预审或盲审评阅者、未通过学术不端检测者等。

抽检名单将在研究生部网站和公示栏一周内公布。被抽中者,须在2021年3月23日11:00前将指定文件材料发送至学位办邮箱。

具体内容详见教育部平台2021年毕业研究生送审抽检通知。

通过答辩申请资格审核的同学,请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毕业管理——答辩申请——论文定稿上传(页面底部)——保存(右上角)。此链接上传的论文将直接发送给预审评委。

上传截止时间:2021年3月25日11:00前完成上传。超时系统将自动关闭。

学位申请人须于2021年3月29日14:00前将论文装订成册,并由申请人及其导师在论文中亲笔签名的《学位论文学术规范声明及使用授权书》论文提交至研究生部南106,供学位论文预审和评委答辩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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