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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重申请理由(申请二次查重的原因怎么写)

发布时间:2022-06-21 18:00:00

请先完成《2021届毕业生答辩资格审查通知书》后,方可进入论文答辩申报界面。

1.2021年毕业研究生可在2021年3月1日——3月8日登录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辩。

2、未按要求完成《关于2021届毕业生答辩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内容的,不能在系统内进行答辩申请。《关于2021届毕业生答辩资格审核的通知》中录入出现问题,请联系培养办刘嘉优老师。

3、申请答辩时无需上传论文,填写答辩申请页面全部内容后直接点击右上角保存。如无法保存,请尝试更换浏览器或适当删减填写内容字数即可。

4、3月8日0:00系统关闭,之后不再开放系统申请权限。3月25日无法递交、上传论文者将视为自动延期,已提交答辩申请且系统通过审核者若需要延期,须递交个人申请发送至学位办邮箱syyjsbxwb@163.COM后方可办理。

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毕业管理———学生答辩申请———进入答辩申请界面后点击延时。

所有毕业生,请于3月12日前,将艺术实践手册交至南楼106培养办,接受资格审查。答辩资格审核结果将以培养办通知为准。

完成参照《关于开展2021年毕业研究生学籍信息核对工作的通知》执行。

请毕业生根据学校要求,在2021年3月12日前,将所欠学费统一存入中国银行学生卡内,以便在财务上进行扣款。

如果学院财务审核没有交学费的,学位办接到财务处通知后,会下发《2021年研究生毕业缴费通知》,具体人员请参照通知内容办理。

2021年3月11日16:30前,将下列资料签署完整,交由研究生部学位处(南106)办理。学位办将以接收到的纸质材料作为答辩申请确认,同时给予系统答辩申请审核通过,进行后续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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