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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二次查重模板(论文复检申请怎么写)

发布时间:2022-06-21 17:50:00

研究生在申请学位前,向培养单位提交以下答辩材料,由培养单位统一交研究生院学位办:

硕士、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申请毕业及学位:《研究生培养及学位申请材料》(系统下载具体表格,该材料中的成绩单由培养单位出具),成绩单和学位论文答辩决议案(人事档案版)。

硕士、博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只毕业:《研究生培养及毕业申报材料》(具体表格见研究生院网站“培养流程-下载中心”,成绩单由培养单位出具),成绩单及毕业论文答辩决议案(人事档案版)。

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后申请学位:研究生学位申报材料(具体表格见研究生院网站“培养流程-下载中心”),学位论文答辩决议案(人事档案版)。

1.非第一次论文送审,提交论文材料时必须附有评审费记账凭证,没有凭证会影响论文的送审。

2.已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后1年内可申请学位,申请学位时不再进行论文评审,改为论文答辩。已毕业的博士,毕业后2年内可申请学位,申请学位时,需重新进行论文评审,且2年内只可送审2次。具体规定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培养流程——规章制度”栏目“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和“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

3、原则上要求答辩形式为现场答辩。各培养单位要科学合理地安排论文评审、答辩工作,确保论文评审及答辩工作顺利开展。

根据我院研究生学位工作安排,2021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申报与答辩工作即将启动,现将2021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申报与答辩工作基本流程和日程安排通知如下。请毕业研究生务必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完成相关事宜安排,逾期或不符合流程者将取消2021年答辩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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