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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二次查重申请书导师意见(论文复检申请怎么写)

发布时间:2022-06-23 00:00:00

结果最迟于2019年3月10日前录入系统,以免影响接下来的论文送审。预审工作未能按时完成的学生不允许进行论文机检、送审和答辩。

研究生在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写《湖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审申请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预审申请表》),打印后交导师签署意见,由学院对学位论文预审工作作出统一安排。学院可在系统中对参加论文预审或预答辩的学生进行分组,并按照分组打印表决票(见附件2)。

研究生须在预审或预答辩前至少一周向学院报送学位论文,学位论文报送数量由学院按组织形式确定。学院应在收齐预审学位论文后及时安排送交预审专家组或预答辩委员会审阅。

博士学位论文预审工作按照预答辩方式组织,预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5名同等学力或博士生导师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博士生导师原则上兼任。预答辩的组织和程序参照博士学位论文正式答辩进行,预答辩结果须以无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有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票为通过。

硕士学位论文预审采取预答辩方式进行的,参照硕士学位论文正式答辩组织和程序进行,答辩委员会由3-7名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原则上由正、高级职务人员担任。如采取预审专家组集体审议方式进行,组成人数不得少于3人,预审结果须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有三分之二及以上同意票为通过。

预答辩委员或预审专家组应当对预审的学位论文给出明确的审查结果。学院应安排专人负责预审或预答辩报告会情况的记录,并对预审专家组或预答辩委员会的评审意见进行整理,填入“预审申请表”中,同时在“管理系统”中录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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