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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如何查重(论文查重过了发现格式有问题)

发布时间:2022-06-12 17:00:00

科研成果达到毕业或申请学位条件的,才能申请论文送审,由研究生院负责论文送审。《申请学位学术成果要求(2021年修订版)》已通过,具体可咨询各学院。只申请毕业的博士科研成果要求:学生为“第一作者”,“太原理工大学”为第一单位,至少有一篇与毕业论文相关的B类及以上级别的学术论文正式发表(含在线发表)。

科研成果材料报送要求:博士科研成果统计表,校图书馆出具的检索证明,学术论文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导师需审核并签署学术论文复印件,专利证书复印件)。

论文电子版和经汇总后签字盖章的《博士学位论文资料审核表》纸质和电子版,《博士学位研究生科研成果统计表》和《科研成果附件材料》。

研究生院在收到评阅结果后,会及时将评阅书目电子版发给各培养单位,由各培养单位转交给导师,再由导师转交给研究生,由研究生自己打印出评阅书目。

在读博士:自行在“研究生教育综合服务平台”中查询复核结果,收到论文复核结果(3份为博士)后,研究生院将在系统中及时录入。没有查询到评审成绩的研究生,请耐心等待。

已毕业申请学位博士研究生:复核结果不再在系统中录入,请耐心等待复核。

通过评审的博士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论文评阅书意见,填写《博士学位/毕业论文修改情况表》相应部分。经导师审核通过,方可进行答辩。

答辩相关流程及答辩会程序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培养流程-办事指南”栏目“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流程(毕业)”。

博士研究生须至少修改论文评审结果15天后方可申请答辩,论文答辩时间请导师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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