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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读美国法学院,先过论文写作关

发布时间:2018-01-25 08:57:36

要读美国法学院,先过论文写作关
转自 | 中国法学创新网(lawinnovation)
来源 | 法治周末

导读 GIUDE *

美国法学院的学生戏称自己过得是地狱般的生活,虽然这个说法多少带有调侃的味道,但法学院的日子过得确实非常辛苦。单就法学论文写作,就很难应付。而美国法学院培训学生很重要的一个课程就是法学论文写作。

法学,或法律学,作为人文社会学科领域的皇冠,既强调专业理论的精巧性、又要求对社会的认知与协调力,最后还有对前述两者内容的综合表达能力,尤其是严谨的书面表达。放眼全球,绝大多数国家的法学教育,都在最终强调此目的。

 法学论文写作秉持诚信原则

美国社会相当重视诚信意识与相关记录,专业化的法学教育伊始,无论本科还是硕士,第一堂介绍说明课程上,就会充分强调,从提交作业到课程论文写作,学生都必须以诚信的方式完成。这是职业素养的起点,也是社会诚信氛围的必然体现。该课程结束前,每位学生会被要求签署一份诚信承诺书,承诺书完全不是走形式,一般列有细致条款,且说明将被保留很长时间。

一旦在就读期间被发现相关论文写作存在诚信甚至剽窃问题,即使课程已经结束,学生也已得到相应成绩,该课程学分仍会被取消;如在毕业以后,被发现之前独立完成的写作成果存在诚信问题,则相应学分仍将扣除,甚至取消学位。

因此,美国法学院教学首先通过态度约束,之后才通过写作课程教育,去分步骤保证,学生在学习、分析与研究问题中,独立地掌握资料,提出依据,自我思考并最终发表个性化的见解。

正因如此,学生就会很自觉地开展大量的资料搜索、筛选和阅读工作,既保证最终观点或结论提出时更具有合理性,又能积累较为丰富的参考依据,标注在写就的论文中,以成为数量庞大、对比充分的脚注,从而证明自己诚信、踏实的研究态度。

论文或独立文章写作的能力,差异不在于观点新旧如何,而在于论证能力。笔者曾旁听过一次在芝加哥大学校内举办的小型论文交流会,对此印象深刻。该活动的内容是由几位前辈教授,包括著名的波斯纳法官(美国联邦上诉法院法官,曾任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律经济学运动的重要人物)在内,听取年轻的同行汇报其论文,并给予点评。教授前辈们一般不直接批评观点,但一定紧盯,甚至质疑论文逻辑、论证方法或资料充分度等方面。法律,这份世代相传的“手艺”活,其实都是在“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类似理念中,用严谨的写作与表达在传承。

就法学院的学生来说,如其对论文写作有兴趣,同时在最初两年左右的学习过程中课程论文表现出色的,才会有机会竞聘法学院由学生主导出版的期刊编辑岗位。这既是一种荣誉,更会是一种莫大(博客,微博)的机会,能更多接触、请教到各路教授,获得较之于同龄人更多的提升自我的机会,并且,还是免费的。

当然,对于另一些有志于在未来职业中成为法庭律师的学生来说,尽早规划、尽多锻炼自己的资料搜索能力、使用Westlaw等全美范围内多个政府或者民间运行的著名数据库能力、短时间内写作的能力,都是非常关键的。因为与非诉讼业务律师不一样,为激烈对抗的法庭诉讼准备的法律文件,需经得起十分精细的推敲与资讯核查,这已不是考试成绩所能反映的,也是招聘机构会重点考虑的方面。

 论文写作或考试可以选择

以美国法学院J.D.(法律博士)教育为例,学制为三年,第一年为打基础阶段,强调核心知识点与基础理论功底的塑造。因此,每个学生都必须修完各门法律专业基本的必修课,内容非常广泛但却是美国法律体系的基石。因此,这个阶段的教授与老师,一般都强调以期末考试形式来测验学生学习收获,类似论文的写作要求,比较少,如果有,也是放在学期中作为平时成绩的体现和期末总评成绩的部分权重。

到了第二学年,相关课程的变化就会多一些了,比如证据收集、商业交易制度、公司法律、税法等专业法课程开始出现,课程内容也更深入,学生开始具有一定的选课自由。相应的,各课程最终成绩的评估方式也开始变化,既有开卷或闭卷考试方式,也有论文写作方式,此事完全由任课老师决定。

不过,课程开设并供选择前,教师对于考试还是论文结课,会有详细说明,充分尊重学生选择。因此,有部分学生,特别是在语言或文化上还有畏惧感的留学生们,就不一定会会选择论文写作方式。但现实讲,论文写作压力并不一定比闭卷考试大。

第三年,法学院学生相对就稍微轻松些了,开始根据自我兴趣、未来职业可能选修更细、更热门或更具有操作性的课程,或者是,理论要求、综合难度更高的理论讲座课程。在这个阶段中,教授或老师对于课程评价的重心,更多会放在考察学生思辨、应对、组织材料和论证观点的综合能力上来,论文写作就是较为普遍形式。要在这第三学年有所突出表现,写作能力的提高,是无法回避的。即使有较为极端的情况,课程可以口试或以类似答辩方式获得成绩,学生的前期准备也无异于一篇正式的论文写作。

而取得法学硕士学位L.L.M.通常要修习20个左右的学分,通常不超过30个学分,利用9个月把学分修完。L.L.M.多半都不需要写论文,所以顶多要写个报告,其他纯粹就是修课,原则上是9个月修完。

当然,美国法学院中的J.S.D. 法学博士(Judiciary Science Doctorate),与中国的法学博士一样,强调学术性为标志,申请门槛更高,一般要求申请者已具备可以英文进行做学术研究并撰写博士论文的全面能力,而不是像本科或硕士一样,等着人全新培训。

法学博士学位申请者,应提供其留学期间的博士论文研究计划书,对于自己未来攻读博士期间的学术研究提出纲领性规划,列出论文的章节目录,研究意义,拟采用方法以及已掌握的资料。申请者前期的有关研究成果以及计划书本身将被评审委员会当作审核的最主要依据。当然,即使申请者成功入学,要想成功毕业,仍要经历严谨的论文写作以及激烈的论文答辩过程,绝非易事,因此,实际来看,全美每年申请就读法学博士学位的,其实并不太多。

 留学生畏惧法学论文写作

就目前的调查来看,美国法学院中的中国学生,较为普遍的对于写作论文不是很积极,除非是迫于无奈。原因当然是多层次的,解决或是转变,也需要时间。

首先就语言来看,中国学生能申请入读美国法学院,特别是J.D.阶段学习的,无论是书面还是口头语言交流均没有大问题,即使开始有点不适,但很快就会顺畅。但专业写作的语言能力,则完全是另一个层面的问题,即使是对于本土学生也是如此。因此,美国法学院在第一学期都会开设法律写作课程,专门给予培训。从这个方面来说,可能中国留学生在入学伊始还应更加重视此类课程的价值。

其次的原因在于文化,尤其是长期应试教育的影响,我们的学生普遍更青睐考试,而非貌似无确定最终答案的论文写作。对于成绩的理解、评定的标准都过于单一化,甚至功利化。即使这些优秀的留学生有过早期教育时丰富的阅读、也有过写作创作的尝试,但如何为一篇论证严谨的文章,进行资料筛选、结构组织和观点论证,可能都普遍缺少方法论上的体系化训练。短期要提高,较为吃力。

再次也就是有少量的诚信问题,因为对照国际做法,目前国内大学教育的情况,在论文注释、考证、监督等方面还处于起步阶段,相对说弹性较大。因此中国留学生需要完成自律意识的建造和对全新规则的重视,同时可能在写作方式、方法和路径上都需作出较大的调整,不能再是简单为了凑观点,才去找资料。

最后,我们国内对于法律的接受度、精细度、甚至尊重程度还在逐步完善;再加上立法、执法与司法相关的证据资料公开程度不高、专业数据库建设与运行也刚处于加速阶段,这都使得我们的年轻社会成员,普遍对于法制追求、法治理念足够热衷,但对于法律细节贯彻,对法律权威的逻辑拜服尚未完全认识清楚。因此,也就直接或间接,制约了学生们在大学阶段,甚至留学阶段对于法律研究、严谨写作的热情,最终影响了他们未来职场中的综合竞争与发展潜力。

当然,以上这些情况与原因,正在不断好转,国内法律教育以国际化眼光,在作出迅速调整,大幅度提升论文写作研究和评价力度。

另一方面,已经或正在规划留学美国的中国法律学生,在经过课程论文训练、律师事务所实战轮训之后,也会必然感受到真实法律岗位所需要的人才,一定都是严谨法律文件写作的高手,也很可能是以前论文写作的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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