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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学术不端行为?最新标准

发布时间:2017-02-13 16:38:09

众所周知,教育部近年来先后出台了《关于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等指导性文件;很多高校制定了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规定与办法,同时,也严肃查处和曝光了一批不端行为的案件。那么如何界定学术不端行为呢?今天小编就为童鞋们说明这方面的内容,希望对童鞋们的论文写作及论文查重有所帮助。
结合教育部已有的有关查处学术不端的文件,充分考量高校在此方面的规定,认真分析《高校人文社科学术规范指南》《高校科学技术学术规范指南》等对“学术不端”的规定,同时吸纳了一些高校提出的修改意见,形成了学术不端行为的一般性界定,即高等学校及其教学科研人员、管理人员和学生,在科学研究及相关活动中发生的违反公认的学术准则、违背学术诚信的行为。其次,为使该界定更具有实践的可操作性,在技术上,我们采用一般性概括与例举式规定相结合的表述方式界定学术不端行为。
在例举式规定上共涉及7项内容,涵盖了剽窃、抄袭他人学术成果,篡改他人研究成果,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注释等当前最为突出和集中的学术不端行为类型。学术不端行为的类型复杂和多样,无法和不可能穷尽。对此,在第7项中规定了开放性的兜底类型,即其他根据高等学校或者有关学术组织、相关科研管理机构制定的规则,属于学术不端的行为。这为今后的实施中可能遇到新的或更为复杂学术不端行为保留空间。
小编再次提醒大家,各高校响应国家号召纷纷采取论文查重检测,作为参考条件之一,建议童鞋们提前进行论文查重修改,降低重复率,以便顺利通过论文查重,顺利毕业!
(来源:整理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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